
本月 2 日下午,马来西亚一名 15 岁女学生在学校教室内遭到两名学长轮奸,另有两名同级学长负责把风并拍摄施暴视频。10 月 13 日,马来西亚教育部总监莫哈末阿占召开记者会宣布,四名涉案学生已被学校永久开除学籍。
处理进展 司法介入:四名嫌犯均已被警方逮捕,案件正按司法程序推进。马来西亚法律规定,与未满 16 岁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是否自愿均属强奸,罪名成立可判 10 至 30 年监禁并处罚鞭刑。 考试安排:教育部明确四名学生不得在校内参加马国教育文凭(SPM)考试,将被安置在扣留中心或校外指定地点应考。莫哈末阿占强调:“允许考试不代表逃脱惩罚,惩戒措施绝不会因考试让步”。 官方立场莫哈末阿占重申教育部对校园性暴力 “零容忍” 原则,称此类行为严重违反教育伦理与法律底线。此前教育部已推出校园安全改革方案,包括简化霸凌投诉流程、成立安全监督委员会,并对处置不力的校方实施追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