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6月,Murray McClune对两项“特殊关系下的盗窃”指控认罪。
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(FMA)调查发现,2016年至2018年间,McClune以替客户投资为由获取资金,但实际上将资金用于个人及商业开支,包括买房、日常开销、娱乐、旅行、遗嘱与葬礼安排以及提取现金。
FMA表示,虽然大部分资金最终归还给投资者,但其中一组客户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追回部分款项,且两组客户仍有部分资金未收回。
法官还禁止McClune担任公司董事或管理职务,并禁止提供财务建议及理财服务。法官未下令赔偿,认为此举无实际效果。
FMA执法负责人Margot Gatland称,McClune的行为“蓄意且不诚实,严重违反信任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McClune曾因欺诈获取资金被定罪。
当时受害人是其长期客户和家庭好友,他在2009至2010年间挪用了约203,500纽币投资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及偿付其他业务伙伴。此次170万纽币案件发生在此前犯罪被指控和定罪之前。
害人之心不可有,
防人之心不可无。
在遇到钱的事情上,
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