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房产税:谁买单?

每年秋天,许多家庭都会面临一个相同的问题:当房产状况在一年中发生变化时,谁该缴纳房产税?金额又该如何计算?无论是离婚、出售、继承还是用途变更,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规则。

离婚:由前配偶协商决定在离婚情况下,房产税仍由当年1月1日时的房产所有者缴纳。“可以根据各自对房产的权利比例进行分摊,比如50/50,或者根据购房出资比例来分,”位于里尔的Vivaldi律师事务所(Vivaldi avocats)律师卡罗琳·戴夫(Caroline Dève)表示。“前配偶也可以私下商定不同的分摊方式,比如如果女方全年大部分时间仍住在该房产中,但这类协议属于私人性质。”税务部门只认1月1日的产权登记。出售:按比例退还当房产出售时,依然是1月1日的登记所有者需缴纳全年房产税。实际操作中,买卖双方在公证人处签署合同时,通常会约定“按比例退还”,即由买方承担其实际居住期间的税费。但这也属于合同约定,税务部门只向卖方征税。“大多数情况下,公证人会在买卖合同中注明分摊方式。但双方需提前协商一致,”律师补充道。继承:由继承人承担若房产所有者去世,则由其继承人(在1月1日成为产权人)承担房产税。如果遗产尚未分配,则由遗产共有制缴纳,之后再按各继承人份额分摊。“如果一个子女先行垫付全部税款,可以向遗产提出债权申请,以便与其他兄弟姐妹平衡分摊,”专业人士指出。用途变更:当年仍由原业主缴纳若房产用途发生变化(例如从主要住宅改为商业用途,或进行了扩建、加层等),1月1日的所有者仍需缴纳当年全年房产税。“这可能会影响税额的计算。业主需向税务部门申报变更,以便其被纳入考量,”卡罗琳·戴夫(Caroline Dève)指出。用途变更需在事件发生后的90天内申报。新的税额将基于调整后的地籍租金价值,在次年才会生效。总结:1月1日产权人即为纳税人无论发生何种情况,规则始终明确:房产税由1月1日的房产所有者承担,且为全年税费。当事人之间(如前配偶、买卖双方、继承人)私下达成的协议,不会影响税务部门的征税对象。只有房产用途发生变更,才可能影响税额——但也只能在次年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