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9月24日周三,新加坡法院的一纸判决打破了两名中产男士的“体面”——相识20年的两人因去年在酒店性侵一名醉酒女子,还合谋删除犯罪证据,分别被判13年10个月和18年监禁。
宣判时两人身着西装面无表情,当庭表示要上诉。
这起案件的受害者曾在50岁的被告手下工作,三人原本还算熟悉。
去年2月26日,这名50岁男子先以约晚餐为由邀约受害者,没成行后又让她去酒店送苏打水,受害者想着算是社交机会便去了。
一进房间,两人就不停劝酒,聊着天突然把话题转向性,受害者心里不舒服,可又觉得直接走不礼貌,只好硬着头皮留下。
没过多久,受害者就被灌得手都抖了,吐在床上后失去了意识,之后便陷入时醒时昏的状态。她模糊记得自己吐到水槽里,还反复说“不”,但身体根本动不了,眼睛也睁不开,后来有人把她带到浴室洗澡,她连说话都含糊不清。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,看到内裤上的血迹,她才惊觉不对劲,赶紧去医院检查,医院发现异常后立刻报了警,两名男子当天就在酒店被抓了。
被抓后,两人倒是承认发生了性行为,却一口咬定是“双方自愿,只是女子喝多了忘了同意”。
可法官根本没信这套——受害者的证词说得清晰又具体,连自己哪些地方记不清都坦诚承认,一点没修饰;反观这两人,说法“令人难以置信”。
更关键的是,警方查到了两人的“小动作”:50岁的前同事事发后搜了“性行为后阴道留什么DNA”“洗澡能减少DNA检测吗”,51岁的同伙则查“强奸案刁钻问题”“测谎仪技巧”,还去看“性侵调查面谈策略”的网页。
不仅如此,51岁男子还偷偷拍了受害者的裸体照片,两人还一起删了彼此间的有罪信息,想蒙混过关。
“他们明明该照顾醉酒后脆弱的她,却趁机下手,群体性侵让受害者的创伤翻了倍。”主审的胡绍平法官在判决时强调,不管两人有没有强迫女子喝酒,利用对方的脆弱性就是犯罪。
至于51岁男子提交的“道歉信”,法官看完直言没看到半点真心悔意。 考虑到新加坡法律规定50岁以下可处鞭刑,50岁的被告本应受11下鞭刑,最终折抵为6个月监禁;
51岁的因年龄太大免了最高24下鞭刑,换成1年监禁。
此前控方请求给两人分别判14年5个月至17年、16年半至19年,辩方则求刑不超过10年3个月和11年10个月,最终判决取了中间值。 法院还判两人共赔偿受害者约3700新元,覆盖她的医疗费、心理咨询费和往返新加坡配合调查的开销。
不过由于法院下了禁言令,两人的国籍、具体职业和受害者的更多信息都没法公开。目前,50岁男子交了10万新元保释金,51岁的交了15万新元,都在等着上诉开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