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“明线条例”?
新西兰房产税的关键规则解析
在新西兰,房地产交易不仅关乎买卖,更涉及税务问题。其中一个重要的税务规定就是“明线条例”(Bright-line Test)。这项条例旨在防止人们通过频繁买卖住宅地产来牟利,而不缴纳应有的所得税。
“明线条例”的基本概念
“明线条例”规定, 从2024年的7月1日起,如果个人在购买住宅土地后两年内出售该土地,可能需要缴纳所得税。这个“两年期限”从土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日期开始,到签订出售协议的日期为止,被称为“明线期间”。
***不过,如果出售的是个人的“主要住宅”(main home),并且在明线期间内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居住,那么可以申请“主要住宅豁免”(main home exclusion),从而免除缴税。
***仅仅对于土地上有住宅,或者有规划可见住宅的土地会涉及到此明显条约。农场活主要用作营业场所的土地的买卖并不涉及此条约的约束。
“主要住宅豁免”的定义
·分割地块在亮线期间内,超过50%的土地主要用于卖方的主要住宅用途;
·卖方在该亮线期间内,实际以该用途使用了该分割地块超过50%的时间。
即便分割地块上没有建有住宅,只要卖方经常或习惯性地将该地块用于或惠及其住宅,仍可视为“用于住宅”并可适用主要住宅排除。
分割土地的特殊情况
有一个常见但复杂的情况:当个人将自己的住宅土地进行分割(subdivide),并出售其中一部分时,是否仍可享受“主要住宅豁免”。
分析的关键点如下:
·分割后的土地是否仍被视为“住宅土地”;
·分割前后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“主要住宅”的定义;
·是否超过了豁免使用次数的限制(两年内最多使用两次)。
例子一:出售后院地块时,并无新建住宅
西蒙(Simon)在取得主要住宅的土地两个月后,将其分割为包含住宅的前部地块和后部“后院”地块。分割后,他在后院地块继续将其当作自家后院使用,并在12个月后出售。
解析:由于地块在整个明线期间都主要用于其主要住宅,因此他可以申请“主要住宅豁免”,无需缴税。
例子二:在自家后院地块上新建住宅之后出售
情况与例子一相同,但西蒙(Simon)在分割后立即清理后院并开始建造新的住宅。之后不再将该地块用于他原主要住宅。
解析:由于该地块只在明线期间的前两个月与主要住宅有关联,之后12个月用于新建住宅,因此不符合“主要住宅豁免”的条件,需缴税。
例子三:延迟入住但仍使用后院
雨果(Hugo)购买了一块空地,计划建造新家。18个月后房屋建成,他搬入房子里居住。为偿还贷款,他决定分割并出售后院的一部分。在这5个月内,他持续使用该后院。
解析:虽然雨果只居住了5个月,但建造期间不计入明线期间的使用判断。后院地块在居住期间被持续使用,因此符合“主要住宅豁免”条件,不需缴税。
本文章内容给大家一个买卖房子后的税务概念。值得注意的是,若个人在两年内已使用“主要住宅豁免”两次,或有频繁交易住宅的模式,则不能再使用该豁免。这是为了防止滥用政策进行投机。